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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是最坏的结局:
正好收到31号,又判定了early cancellation。


因为他们按照22号搬出算的,所以退了我9天房租,但是紧跟着又charge了我9天房租,
为什么?
因为我给通知的那天是11月16号,在这个基础上加上45天,正好到31号。

所以一切都是因为他们登记了一个错误的move out date:

12/28/2010 FS10 UA915 45 DAY FEE   $112.35                    <-----这一项是
又把钱要回去了,所谓的45-day fee        
12/28/2010 FS10 UA919 EARLY CANCELLATION FEE   $150.00        <-----这就是传
说中的EARLY CANCELLATION FEE   
12/23/2010 FS10 UA05 DEC RENT 1447 SPRTN VLG #G   -$112.35    <-----这一项是
23号退换的9天房租,证明那个22号的日子已经生效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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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件人: Zhen REN [mailto:[log in to unmask]] 
发送时间: Monday, December 16, 2013 6:45 PM
收件人: [log in to unmask]
主题: Re: [CSSAMSU] 有没有人起诉过Spartan Village

我还是那个路过的,有人让我代发一个消息供楼主参考:

From: Guanqun Zhang <[log in to unmask]>
Date: 2013/12/16
Subject: Re: [CSSAMSU] 有没有人起诉过Spartan Village
To: zhaoyanj <[log in to unmask]>
Cc: [log in to unmask]


我也是路过的,而且我就是二楼说的那个叫做张冠群的。

我先声明我其实是同情楼主遭遇的。。。只不过我印象是:尽管之前要签一个MOVE OUT
NOTICE,
SV最后算日子确实是按照交还钥匙那天来算的。同样的道理,因为SV是预收房租的,所
以最后退钱也是按照还钥匙那天来算应该退还多少。

不过我搬出SV很多年了,具体政策记不准了,所以还得以SV的解释为准。

在我看来,似乎应该有两种结果:
1. 判定你是EARLY TERMINATION,然后房租收到28号。
2. 判定你不是EARLY TERMINATION, 房租收到31号。

至于22号那个,估计他们搞错了。。。

此外还有一个最好的结局,是既判定你不是EARLY TERMINATION,房租又只收到28号。

其他的结果,我个人感觉吧,都不科学。

不管怎样,祝你好运。



在 2013年12月16日 下午6:21,zhaoyanj <[log in to unmask]>写道:

> 起诉我打算用学校的free legal service提供的lawyer,所有的证据我都有,包括我
自
> 己签字的moving out notice。发现很多同学都跟SV交过手,如果有类似经历并且保
留
> 证据的同学可以加入。
>
>
>
>
>
> 发件人: zhaoyanj [mailto:[log in to unmask]]
> 发送时间: Monday, December 16, 2013 5:33 PM
> 收件人: [log in to unmask]
> 主题: 有没有人起诉过Spartan Village
>
>
>
> Hi,
>
>
>
> Fainal 完了,给大家讲讲我跟SV的故事。
>
> 我于2010 年8月30日搬进SV,2010年12月31日搬出SV。
>
> 当时的规定是住满4个月之后就不用交$150 的违约金,并且要遵守45天提前告知的规
> 定。
>
> 我完全按照程序来,在11月16号通知了SV我要于12月31搬出,还签了一个很小的
> contract写明了搬出日期。
>
> 由于是临近新年我提前收拾好东西去别的城市了,房子已经全部搬空,然后我把钥匙
给
> 朋友让她在31日还掉。
>
> 但是朋友也很忙,怕忘了,就在28日提前还了。
>
> 于是我的studentinfo账单就华丽丽的多出了$150 的early cancellation fee.
>
>
>
> 我当时欲哭无泪,以为就因为早还了三天钥匙就被charged,并且去找SV manager 去
理
> 论,但是被对方一顿教训,说我不遵守规定,说好31日还,为嘛早还?哪天还就算哪
天
> 搬的,再说了,你为嘛把钥匙给朋友哩? 还给我举例子:如果俺们SV不遵守约定,
给
> 你停水停电行么?(看到这里有没有觉得她是天才??!!)然后看我仍然用蹩脚英
语
> 跟她据理力争,她使出了杀手锏:“你再不走,我叫警察了。”好吧,我承认我当时
吓
> 怕了,就只能忍气吞声了。
>
>
>
> 但是,事情远不是你们想象的那般,戏剧化的转折出现了。
>
> 当我在三年后又回首往事突然强烈的想一雪沉冤时,我见到了真相:
>
>
>
> 我跟SV编了个理由要到了当初他们记载的我的lease的所有档案的扫描件,我发现,
是
> 他们把我搬出的日期搞错了,我的move out date居然是:
>
>
>
> 2010年12月22日
>
>
>
>
>
> 好吧我出离愤怒了。我开始去找学校的lawyer,他建议我去找ombudsman,让他温柔
的
> 调解下再说,于是这老先生不辞辛苦打了n多电话,终于给我来了封email,说SV
> manager说,charge还是合理的,因为不是有4个月的规定嘛,你不到4个月嘛,具体
怎
> 么不到,他居然没说。此事就到这了。我再给他回邮件,人家不回了,再给SV
manager
> 发信,人家也ignore了。
>
>
>
> 大家说说看,我该怎么办?是不是只能上法庭了?
>
>
>
>
>
>
>
>
>
>
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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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
>
>